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老年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鲁卫医字〔2023〕1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我委于2018年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二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山东省三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和《山东省三级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和行政许可工作接序开展,确定继续执行原有设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2023年7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9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山东省二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
老年病医院是针对老年人患病特点和病种,围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护理,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老年病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全科医疗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肿瘤科等。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理疗科、病案室等。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至少配备0.96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士与护理员之比至少为1∶0.5。
(三)每50张床位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学专业人员。
(四)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8%。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有管理能力的人员任职。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五)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房屋建筑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病房每床间距不少于1.2米。
(四)康复治疗区域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五)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病房备防滑设施、洗澡设施、报警器等。
五、设施设备
(一)参照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配置适合老年病的相关设备,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彩超(含移动)、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仪、动态血压仪、移动X线机、骨密度检测仪等。
(三)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病床具有防坠床及变动体位等功能。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山东省三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老年病科、中医科,有条件的可设置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麻醉科、疼痛科等。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营养科、理疗科、病案室等。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士与护理员之比至少为1∶0.5。
(三)每50张床位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学专业人员。
(四)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2%。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五)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房屋建筑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病房每床间距不少于1.2米。
(四)康复治疗区域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五)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病房备防滑设施、洗澡设施、报警器等。
(六)必须设置医疗污水处理设施。
五、设施设备
(一)参照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配置适合老年病的相关设备,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彩超(含移动)、经颅多普勒、视频脑电图、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仪、动态血压仪、移动X线机、骨密度检测仪等。
(三)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病床具有防坠床及变动体位等功能。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山东省三级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
职业病医院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进行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中毒科、尘肺科(呼吸科)、物理因素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特检科(心电图、脑电图、B超等)、健康监护科、检测与评价科、毒性监测室、理化分析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2名护士。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
四、房屋建筑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五、设施设备
(一)基本设备:CT机、数字胃肠机、数字化X摄线摄影、X光机、肺功能检测仪、彩色多普勒显像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血液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手持裂隙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自动吸引器、呼吸机、电测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移动X光机、脑电图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酸度仪、高压液相色谱仪、计算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三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023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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