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师是国家医保局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下新设置的一个职业工种。长期照护师应为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等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以及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
我国60岁以上失能老人已超过4200万人,而专业化、高素质的护理服务人员供给严重不足,已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
由此,新修订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专门设立了长期照护师这一新职业工种。
虽然和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其他职业有一定交叉,但长期照护师在工作对象、工作内容、服务标准、能力要求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服务的对象是经失能评估达到一定标准的长期失能人员。据了解,长期失能人员完全或部分丧失了生活能力,可能伴随着吞咽功能障碍、言语障碍、运动障碍等多种生活困难,大多会伴有慢性疾病。
2024年11月01日,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加快推进以岗位使用为导向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明确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要求。
一批长期照护师将持证上岗
此次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标志着长期照护师职业等级认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不久的将来就将会有一批长期照护师持证上岗,为参保失能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如何报考?
年满16周岁、对长期照护工作感兴趣均可申报,无性别与学历要求。同时,相关职业均可通过规范培训合格后申报相应等级长期照护师的职业认定。
新职业标准的颁布是长期护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第一步。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搭建规范的培训平台,创新培养模式,引导相关院校探索培养等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长期护理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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